入河排污口审批
一、项目名称:入河排污口审批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水利部第22号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六条,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通知(豫政[2005]27号)
三、报送材料(条件):
1、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四份,需盖章);
2、建设项目依据文件;(复印件)
3、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三份,原件)
4、其他应当提交的有关文件。
四、办理时限: 法定:25个工作日 承诺:10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及时间分配(见流程图)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主办科室:市水利局四楼水政水资源科 联系电话:62299237
市水利局中心窗口电话:61387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