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一、项目名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中环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1日)、《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1993年8月16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第5号令)
三、报送材料(条件):
1、经过专家评审通过的水土保持方案。
2、专家组对该方案的评审意见。
3、申请单位(或个人)申请报告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间: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间:20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及时间分配(见流程图)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
主办科室:市水利局四楼水土保持科:62299233
市水利局中心窗口电话:61387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