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一、办公室位置
综合办公室:二楼202房间
机要室:二楼212房间
群众来访接待室:一楼103房间
2、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工作,指导全市水利系统相关工作;
3、负责局召开的全市综合性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重要公务接待活动组织工作;
4、负责起草局综合性文件,组织重大水利调研;
5、负责宣传报道,指导全市水利系统宣传工作;
6、组织局政务信息化规划工作,指导水利网站建设;
7、组织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负责信访维稳工作;
8、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及卫生、保卫、节能减排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副主任闫海涛
1、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
2、对办公室党风廉政、效能建设、平安建设、保密工作负总责,抓好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和业务学习;
3、协调好上下级之间、科室之间、同事之间的关系,使局机关形成一个团结的整体;
4、及时做好承上启下、上呈下达工作;协助局领导抓管理、抓落实、抓反馈,当好参谋助手;
5、负责收文拟办意见,发文审核;
6、负责部分支出单据审核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见第五条“科室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二)副主任科员张凯
1、负责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市委、市政府目标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委“一改双优”办公室、绩效考评办公室;
2、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组织局“行风热线”;
3、起草局阶段性总结等文字性材料,配合有关科室做好文明单位档案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2299215,63132630
(三)科员王思宇
1、负责宣传报道及政务信息工作,联系市委办信息科、市政府信息科、水利厅办公室及宣传中心;
2、负责撰写《南阳年鉴》、《河南水利年鉴》、《长江年鉴》、大事记等,联系市政府史志办、长江年鉴编辑部、市委党史办、人民长江报等;
3、协助做好办公室文字材料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2299215,63132630
(四)科员张晓
1、负责公文传输(公文交换系统)、文印工作。
2、负责水利局网站建设,书记、市长留言板和《市长信箱》办理工作,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3、配合有关科室做好考勤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2299215,63132630
(五)副主任科员徐敏
1、负责公文处理、传输和机要文件管理工作;
2、负责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3、负责印章管理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3179592
(六)副主任科员熊玉东
1、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系市委综治办、稳定办,市政府应急办,公安局反恐办;
2、负责信访稳定工作,联系市信访局;
3、负责安全保卫、消防、卫生工作,联系市卫生局、消防支队、七一街道办;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2299213
(七)副主任科员乔冠勇
1、负责局机关来客接待、会议服务工作;
2、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小车班长)工作;
3、配合财务科做好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3133137转小车班
(八)副主任科员宋宏印
1、负责局机关物业管理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5012201
(九)主任科员徐桂平
1、负责水利工程公司、水利机械厂(水利学会)财务和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贴、医保金上缴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2299213
(十)小车司机王伟、桂庆英、张桂从、晋青山、冀波、
王振东、孙伟、王腾龙、殷新征
负责局机关责任车辆的保养、驾驶和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63133137转小车班
四、办事程序及时限(信访事项)
(一)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不得超过5人);
(二)群众来访接待室登记;
(三)当面告知或15日内书面告知:
1、受理事项:①本级有处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职务行为;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和人员职务行为;③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行为;④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国家行政机关任命和派出的人员职务行为;⑤村委会、居委会及其成员职务行为。
→听取陈述,了解事由;
→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处理;
→书面答复处理意见(60-90日)。同意处理意见,信访事项结案终止;不同意处理意见,接到书面答复30日内请求上一级复查;
→书面答复意见(30日)。同意处理意见,信访事项结案终止;不同意答复意见,接到书面复查意见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请求复核;
→书面答复复核意见(30日),信访事项终结,各级不再受理。
2、不予受理事项:①县以上人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②依法应当通过仲裁、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③信访事项已经有关部门受理或正在办理期限内;④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
3、不再受理事项: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问题。
五、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办公室负责人:闫海涛
联系方式:62299215,63132630(传真)
邮箱:nysl@hnsl.gov.cn
综合办公室:二楼202房间
机要室:二楼212房间
群众来访接待室:一楼103房间
小车班:一楼102房间
二、工作业务
1、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和督查机关政务业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2、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工作,指导全市水利系统相关工作;
3、负责局召开的全市综合性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重要公务接待活动组织工作;
4、负责起草局综合性文件,组织重大水利调研;
5、负责宣传报道,指导全市水利系统宣传工作;
6、组织局政务信息化规划工作,指导水利网站建设;
7、组织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负责信访维稳工作;
8、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及卫生、保卫、节能减排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副主任闫海涛
1、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
2、对办公室党风廉政、效能建设、平安建设、保密工作负总责,抓好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和业务学习;
3、协调好上下级之间、科室之间、同事之间的关系,使局机关形成一个团结的整体;
4、及时做好承上启下、上呈下达工作;协助局领导抓管理、抓落实、抓反馈,当好参谋助手;
5、负责收文拟办意见,发文审核;
6、负责部分支出单据审核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见第五条“科室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二)副主任科员张凯
1、负责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市委、市政府目标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委“一改双优”办公室、绩效考评办公室;
2、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组织局“行风热线”;
3、起草局阶段性总结等文字性材料,配合有关科室做好文明单位档案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2299215,63132630
(三)科员王思宇
1、负责宣传报道及政务信息工作,联系市委办信息科、市政府信息科、水利厅办公室及宣传中心;
2、负责撰写《南阳年鉴》、《河南水利年鉴》、《长江年鉴》、大事记等,联系市政府史志办、长江年鉴编辑部、市委党史办、人民长江报等;
3、协助做好办公室文字材料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2299215,63132630
(四)科员张晓
1、负责公文传输(公文交换系统)、文印工作。
2、负责水利局网站建设,书记、市长留言板和《市长信箱》办理工作,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3、配合有关科室做好考勤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2299215,63132630
(五)副主任科员徐敏
1、负责公文处理、传输和机要文件管理工作;
2、负责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3、负责印章管理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3179592
(六)副主任科员熊玉东
1、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系市委综治办、稳定办,市政府应急办,公安局反恐办;
2、负责信访稳定工作,联系市信访局;
3、负责安全保卫、消防、卫生工作,联系市卫生局、消防支队、七一街道办;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2299213
(七)副主任科员乔冠勇
1、负责局机关来客接待、会议服务工作;
2、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小车班长)工作;
3、配合财务科做好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3133137转小车班
(八)副主任科员宋宏印
1、负责局机关物业管理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5012201
(九)主任科员徐桂平
1、负责水利工程公司、水利机械厂(水利学会)财务和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贴、医保金上缴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2299213
(十)小车司机王伟、桂庆英、张桂从、晋青山、冀波、
王振东、孙伟、王腾龙、殷新征
负责局机关责任车辆的保养、驾驶和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63133137转小车班
四、办事程序及时限(信访事项)
(一)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不得超过5人);
(二)群众来访接待室登记;
(三)当面告知或15日内书面告知:
1、受理事项:①本级有处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职务行为;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和人员职务行为;③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行为;④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国家行政机关任命和派出的人员职务行为;⑤村委会、居委会及其成员职务行为。
→听取陈述,了解事由;
→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处理;
→书面答复处理意见(60-90日)。同意处理意见,信访事项结案终止;不同意处理意见,接到书面答复30日内请求上一级复查;
→书面答复意见(30日)。同意处理意见,信访事项结案终止;不同意答复意见,接到书面复查意见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请求复核;
→书面答复复核意见(30日),信访事项终结,各级不再受理。
2、不予受理事项:①县以上人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②依法应当通过仲裁、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③信访事项已经有关部门受理或正在办理期限内;④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
3、不再受理事项: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问题。
五、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办公室负责人:闫海涛
联系方式:62299215,63132630(传真)
邮箱:nysl@hnsl.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