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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588.com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

发布时间:2015-07-15 来源:365-588.com 阅读次数: 【字体:

为加强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结合相关科室(单位)工作职责,现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分析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研究提出符合全市水利行业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制定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规章制度。
(三)研究解决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市水利行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完成省水利厅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向成员单位通报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传达省、市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
(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检查督促和组织协调局有关科室和局属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四)组织水利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五)承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检查督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六)承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办公室:指导、协调全市水利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交通安全及机关办公区和家属区的安全工作。
计划科:指导、检查督促市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局直属单位基建项目设计文件中安全生产措施编制、安全生产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水政水资源科:负责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水资源管理;受委托代表水利局查处水事违法案件;配合安全监督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执法。
财务科: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监督检查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保障和使用情况。
人事科:组织、指导局直属单位职工劳动保护;指导督促局直属单位落实因工(公)伤残抚恤有关政策。
科技与水产处: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组织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安全生产技术推广工作;指导、检查督促水利风景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局属学校和水利科研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检查督促渔船、渔机安全检验和管理;负责渔业和水产品等生产安全。
建设与管理处:组织拟订全市水利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全市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农村水电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水利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组织或参与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工 程管理科:负责全市水库、堤防、河道等水利工程运行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全市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水利机电产品安全管理工作。
市 防办: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防汛安全工作;
农村水利科:指导、检查督促应急抗旱及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农建办:指导、检查督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农水重点县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水土保持科:指导、检查督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
监察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利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局直属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落实事故责任追究情况。
局属各单位: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人员培训、安全生产经费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隐患排查整改等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检查督促本单位责任范围内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安全监督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查处。
五、 工作制度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会议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确定。
(二)局属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每月至少排查一次,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格式见附件)。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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